【惡劣天氣外出遇意外 3類保險有得賠】早前香港某週日天氣突然轉差,還發生多次閃電,一名18歲青年在馬鞍山行山時,在山上閃避不及被雷擊中不治,大家為青年婉惜之餘,亦在網上掀起有關行山的安全事宜討論,除了教大家如何在郊外避雷外,還有人再次遣責在天氣差時仍堅持要行山的行為。
事實上,以往香港發生不少打風落雨仍有人行山或滑浪,結果被困、受傷或喪生等意外,就像去年颱風「帕卡」襲港時,一對男女被困飛鵝山上,最後要勞動消防員在惡劣天氣下救人,有消防員更因此受傷,行山人士被指累己累人。
其實在保險界,此行為亦備受爭議,例如在8號風球或以上,的士司機如開工遇意外,第三保便不會賠。
外地發生天災,有人在災後才出發到當地旅遊,保險公司亦未必會承保。
眾所周知,當打風或有暴雨警告時,所有人應盡量留在室內,外出做戶外活動的行為形同自殺,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按道理保險公司是否不保?答案是,個人的人壽、意外及住院保單仍是會賠的。
人壽保險的定義是,只要投保人離世,受益人便能夠獲得賠償,即使自殺,而保單繕發又超過一年,也可得到賠償。
至於住院保險,只要證實投保人在有醫療需要之下入院,有關醫療費用都可向保險公司索償。
而意外保險則一定要透過非疾病引起的突發事故,而且身上有明顯傷痕,例如有傷口、骨折、瘀傷等等,便可索償。
個人意外不包消防員當值受傷但要留意的是,若然消防員或其他救援人員在拯救傷者期間遇上意外,因為他們在當值期間執行任務,勞工保險會覆蓋有關賠償,因此個人意外保險並不包括消防員或其他公職人員的當值時間遇到的意外。
另外,現時不少行業在打風都要照常運作,包括警察、記者、港鐵職員等等,有些打風照常營業的餐廳及超級市場,員工也需要冒著惡劣天氣上班。
若然打工仔在僱主許可下,在返公司途中遇上意外,勞工保險會有保障,不過實際情況要交由勞工處或法庭判決。
保險的作用是在大家遇到意外時,可以解決財務上的燃眉之急,但切忌因為有保險在身,而罔顧自身安危,始終生命最可貴,在惡劣天氣之下,大家還是盡量留在安全地方為上。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3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2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
(原文刊登於2018年7月27日經濟一週專欄《惡劣天氣外出遇意外 3類保險有得賠 | 理財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