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高回報」是投資市場的定律,股票一般會被視為高風險資產,而基金風險較股票低,債券則相對穩陣。目前大部分的保險產品都是債券投資比重偏高,故很多人都視為穩健的投資,惟若是屬於投資相連的保險產品(簡稱投連險),則風險相對較高。
最近香港發生了一單投連險嚴重虧損事件,在保險界惹起了軒然大波。話說某大保險公司早前針對專業投資者(Professional Investor)推出了一隻反傳統的投連險產品,主要透過經紀公司分銷而非直屬代理。計劃除有過千隻基金供選擇外,還破天荒地讓客戶把自己喜歡的基金放進這產品內。其中部分基金更屬私募基金,因此吸引了不少高端客戶購買。
然而,其中一隻基金近期出現違約,導致價格暴跌,有人賬戶價值一夜間蒸發了95%,這基金更有機會申請破產清盤,意味投資者最終或血本無歸。據稱這基金有多達200名投資者購買,損失金額高達4億元。投資者哭訴無門,便找保險公司算賬。
弔詭的是,原來這隻「問題」基金是屬於私募基金,並非證監會所認可的基金,一般情況下只可發售予專業投資者。如某投連險或其下基金已獲證監會所認可,則可公開發售予一般投資者。雖然證監會認可,但不等於對該產品作出推介或認許,亦不是對該產品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證監會認可,表示該投連險已完全符合「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的要求,而基金亦完全符合「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的要求。有關「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及「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的詳盡要求可參考證監會網站內的文件:
這批投資者大多是透過同一間經紀公司購買,而且偏偏揀着這隻「問題」基金,有關銷售文件內亦存在誤導內容,結果惹來串謀詐騙的猜測。涉事的保險公司事後已作出回應,強調公司也是受害者,已尋求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
我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但從表面證供已可知該「問題」基金公司和經紀公司責無旁貸。有經紀公司表示,這種保單通常由經紀公司協助客戶掛鈎資產。這種產品名義上是保險,但實際上是投資產品,法律上有灰色地帶,監管上有所不足。目前經紀公司是業內自我規管,但今年9月23日起將由保監局直接規管,相信日後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其次,保險公司推出投連險產品,有責任將納入的基金背景調查清楚,確保有關基金適合投資者投資。再者,該基金是由有內地背景的基金公司管理,基金經理亦是來自內地,翻查資料,原來該基金管理公司過去亦曾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過,了解這些背景後,保險公司更加不應該將基金納入保險產品中。
第三,因為是投連險,基金價格可升可跌。作為專業投資者應該認清投資風險,知道所買的究竟是什麼產品,不能只看表面數字。尤其是這隻「問題」基金沒有被證監會認可,只要上網一查便可知道,不應盡信推銷者的銷售文件。此外,投資者亦要做好風險管理,可將資金投資於數隻基金,藉此分散風險,不要將所有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
現時香港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產品均十分穩健,對納入的基金都有嚴格監管,相信上述只是個別事件。
(原文刊登於2019年6月22日 信報<保險解碼>《4億保險騙案的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