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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一週> 疫情嚴重生意減 商業保有冇得賠?

過去一年是本港的零售業及飲食業寒冬時期,由去年6月開始發生一連串遍布全港各區的社會遊行示威,很多商店都要暫停營業,部分更慘成「裝修」目標。踏入2020年又爆發新冠肺炎,生意雪上加霜。很多商戶都有買商業綜合保險,在過去的示威運動或今次的新冠肺炎疫情之中,能否起到保障作用?

商業綜合保險常見的保障有財產及存貨損失、業務中斷、第三者責任、僱員賠償等等。舉個例子,假如一間店舖發生火災,舖內的傢俬、用品及存貨全數燒毀,相關的損失會由財產保障賠付。而火災後要重新裝修店舖,要暫停營業一個月,期間的營業額損失,便是業務中斷保障範圍。如果火災發生時,店內有僱員及顧客因此受傷,相關的醫療費用賠償,則會由第三者責任及僱員賠償支付。

山竹引發逾3萬宗索償

一般而言,上述保障多數要在天災或意外等情況下才可獲賠,例如2018年超級颱風山竹襲港,很多商店及辦公室外牆嚴重破壞兼水浸,便可以索償。早前香港保險業聯會公布有關山竹引發的商業險索償數據,共接獲31,842宗索償,當中索償額最高的為財產損壞及業務中斷,涉及索償額分別約21.7億元及5383.6萬元,可見這兩項保障的重要性。

如果店舖遭第三者惡意破壞,商業保險也有保障。惟去年的政治事件發生大量商戶遭示威者針對「裝修」事件,由於很多示威活動被政府定性為暴動,所以能否獲得賠償,便要視乎所買的保單條款會否覆蓋暴動,如有便可獲賠。根據保監局的數字顯示,在連串暴力示威活動下,去年第三季有關財產損壞的已承付申索淨額為5億4千萬元,較第二季升逾71%。關於業務中斷的賠償,由於涉及金額龐大且計算複雜,預計要今年才可公布相關數字。

因員工確診暫停營業或可賠

回說今次新冠肺炎事件,爆發疫情算不算天災?導致的生意額損失能否賠償呢?如果因為市民害怕疫情而不上街消費,這類營業額損失並不在保障範圍內。惟一旦有員工或客戶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像在旺角及中環的北京樓因有員工確診,店舖因此要暫停營業14天,好讓員工自我隔離及店內進行徹底消毒,這種營業中斷損失,某些保單是會保障的,只要符合保單條款,仍有機會獲得賠償。

要留意一點,很多中小企買的綜合商業保險,因為保費較低,未必會有齊上述的保障。而大型集團很多時會度身訂造的綜合商業險,除了有營業中斷保障外,有時更會有結果損失(Consequential Loss)保障,例如因為火災無法營業,貨源無法準時送到客戶手上,相關生意的損失便可索償。賠償方面,財物損失通常是按實報實銷或以新代舊形式賠償,但如果業務中斷,那又如何計算賠償?一般而言,保險公司會參考公司的會計帳目,以去年同期盈利狀況去估算業務中斷的損失。

總括而言,做生意會面臨很多不能預知的風險,一份保障全面的商業保險,可以為商戶轉嫁不少風險。

(原文刊登於2020年2月25日經濟一週專欄【新冠肺炎與商業綜合保險】疫情嚴重生意減 商業保有冇得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