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3年10月有前區議員替市民整合強積金戶口,涉嫌無牌推銷強積金被捕後,早前積金局再有行動,處罰其中一間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罰款2400萬元之餘,其前退休金主管亦因而喪失18個月的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
事緣滙豐於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間推行一個轉介項目,惟有5名介紹人沒有註冊中介人資格,當中3名卻成功轉介了6個企業客戶,因而獲得滙豐的轉介費。此舉正正違反《強積金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
強積金市場相當龐大,積金局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6月底,登記僱主達36.4萬個,登記僱員為264.2萬,自僱人士亦有23.5萬之多。供款賬戶達447萬個,個人賬戶則有659.6萬個,另外還有7.7萬個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單是今年第二季,所有已收的強積金供款為220.94億元,6月底基金淨資產值達12259億元。
從上述數字可見,本港每季都會產生大量強積金供款,受託人或中介人即使只收取一個很小的百分比作為管理費或佣金,收入也相當可觀,所以吸引一些行外人想分一杯羹。由於強積金牽涉基金投資等的專業知識,當局為保障市民免被誤導或胡亂轉換強積金而蒙受損失,例如以往曾發生騙徒假扮中介,教唆他人發假誓領取強積金,所以在銷售強積金會有嚴格的監管。所有中介人都需要考獲牌照,才可進行強積金銷售,否則屬刑事罪行。
即使已考獲牌照,當局也有指引,其中明確指出不可直接或間接向任何人士提供回佣、禮物及優待,以促成客戶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轉移強積金權益或繼續保留成員身份。上述滙豐個案干犯了聘用無牌中介,以及向第三方提供報酬,因此違規被罰。
另外,持牌中介在推介強積金計劃時亦要依足程序,告知客戶是代表哪個中介人機構及提供牌照號碼,過程中不能邀請或誘使客戶作出管理強積金的決定,因為參加哪一個強積金計劃、投資於哪一隻基金,強積金申索決定等等,均屬「受規管活動」。
就算有人並非直接推銷強積金,只是為他人提供強積金意見,這也屬「受規管活動」,過程中縱未有收取任何報酬,也有機會違法。
事實上,強積金之外,保險也是一個相當專業的範疇,除涉及理財知識,還有保險條款、理賠程序等,因此近年當局也對保險業加強監管業內人士操守,以及非持牌人士的銷售活動。今年4月,保監局便與廉政公署聯手展開大型拘捕行動,懷疑有保險經紀透過無牌中介向內地客銷售保單,又為客戶虛報年薪及資產,以涉嫌違犯《保險業條例》及《防止賄賂條例》,拘捕了一名經紀及一名轉介人。
奉勸一句,假如大家未有保險或強積金牌照,但認為這一行業極具發展潛力,與其為他人做轉介,倒不如認真考取牌照,正式入行為朋友服務吧!至於已有中介牌照者,假如想借助他人轉介生意,也應勸喻轉介人先考牌,以及避免參與受規管活動,以免雙雙誤墮法網。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原文刊登於2024年10月5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強監管年代來臨 無牌者防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