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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鄧桂思事件帶出保險問題

各位讀者好!很感謝《信報》給予機會在此執筆,和大家分享保險及理財心得。近日發生一宗令人痛心的新聞,患有腎病的好媽媽鄧桂思,因為醫院的失誤導致急性肝衰竭,需二度換肝,惟手術後又出現肺部感染,目前情況仍然危殆。衷心祝願這位好媽媽能早日大步檻過,渡過危險期。

鄧桂思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身邊不少朋友為她的遭遇惋惜之餘,亦留意到很多保險問題。由醫療失誤引起的疾病,保險包唔包?如果像鄧桂思般,腎肝肺都出事,危疾保會否賠3次?在短時間內進行兩次換肝手術,保險又會否全數賠償?現藉此欄一一解答。

由醫療失誤引起的各種疾病,保險公司也會賠償,至於如何賠,則要視乎購買的保險種類、條款以及病情而定。像鄧桂思的肝及肺去到如此差的情況,基本上任何一間保險公司的危疾計劃都有得賠。如鄧桂思有買住院保險,也可一併索償。

危疾保單有分單次性和多重性,單次性賠償一次後,保單便完結。故鄧桂思雖然有腎、肝和肺三種病症,但都只是賠一次。

至於多重性危疾保,坊間大致有兩種條款。第一種是危疾分類,舉例來說,某危疾保單可保100種危疾,該100種危疾大致分為五至七類,每個類別最多賠一次。如果是癌症,有些危疾保可賠多於一次。

套用在鄧的個案上,如果保單將腎、肝和肺病歸類為三個不同類別,便可賠三次,但如三種病都歸為同一類別,就只可賠一次。

第二種條款是,即使患同一種病,保險都會賠,但兩次手術必須相隔一段時間,有些保單規定相隔一年,有些三年,有些則是五年。

今次鄧桂思的兩次換肝手術只相隔七天,時間上太短,所以第二次的換肝則難以索償。

頻密住院難多次索償

住院保險方面,坊間有普通醫療及高端醫療計劃。普通醫療額度較低,在私家醫院做一次換肝手術,一般都會用盡賠償額度上限,再做第二次換肝手術便未必可再賠。高端醫療賠償額度則可達2000萬元甚至5000萬元,應足夠支付兩次換肝手術費用。

另外,部分住院保險在90日後,賠償額度可重新計算,即第一次入院就算用爆額度,只要第二次入院是在90日後,就算同一病症也可再次索償。但如果兩次入院時間相距不足90日,則第二次入院只能用第一次入院的剩餘賠償額度。

今次鄧桂思事件中,有一名好心人捐贈器官,但捐贈者的手術費又可否向保險公司索償,下期再為大家解答。

(原文刊登於2017年5月20日 信報<保險解碼>鄧桂思事件帶出保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