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的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大眾對當中不少政策都有爭議,但有一項就較多人認同,就是計劃把延期年金納入扣稅項目。所謂延期年金,就是投保人現時供款,在若干時間後才領取年金。而政府推出的公營年金計劃則是即享年金,即本月買,下個月攞,毋須等候。
目前坊間提供的私營年金計劃,大部分都是延期年金,好處是可以利用複息效應把資金滾大,以政府推出的公營年金作為例子,一次過100萬元投資額,男士每月可領取約5800元年金,若然是延期年金,年輕人如果在30歲時一筆過投資100萬元,然後放35年,到65歲才領取,每月領取年金金額可高達1萬元,回報比即享年金吸引好多,而且該100萬元可選擇分期供款,能減輕投保人的供款壓力,增加財務流動性。
雖然延期年金扣稅目前仍然是建議階段,未有實際扣稅細節。不過財爺已講明將委託保監局推出指引,市場上符合該指引的延期年金產品,都可享扣稅優惠,相信落實推行的可能性十分大。
現時強積金供款是全數扣稅,而年金供款一般較大,例如每月供3000至5000元,若然也享全數回稅,一年扣稅額便高達3.6萬至6萬元。
或者有人說,強積金目前的供款上限僅1500元,一年供款也只得1.8萬元,就算積金局研究將上限調升至2250元,一年供款都是2.7萬元,政府當然願意全數扣稅。但年金供款可大可小,小則年供一萬幾千元,但無上限,假如有人月供10萬元,一年豈非有120萬元扣稅額,那打工仔豈非很着數?
所以,我相信政府也會設扣稅上限,現時供樓利息支出也可享扣稅,上限是每年10萬元,可享15年退稅期限。由於物業和年金都是很重要的退休保障,所以政府也不應把年金扣稅額訂得太低,若然能與供樓利息扣稅看齊,每年可享扣稅上限10萬元、扣15年,對不少中產人士來說,隨時可降低一個稅階,慳回不少稅。
若然政策落實,相信市場上會推出很多符合扣稅的年金產品,到時打工仔可以藉此交少些稅款,退休後又可享有入息保障,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原文刊登於2018年3月3日 信報<保險解碼>《延期年金可減稅 唔買就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