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專欄分享了Claim住院保險前 不得不知的10件事。有興趣可以重溫以下文章:Claim住院保險前不得不知的10件事
文章刊出後,反應十分好,有個別讀者及客戶更私下問了我一些有關索償問題,是上述10點注意事項之外的一些細節,頗值得和大家分享。
雖然現時很多住院保險都有覆蓋門診手術,但當中只賠手術費用,若不是做手術就一定要乎合醫療需要「留院」才可以賠。
「留院」的定義是一定要正式辦理住院手術,醫院會按日數收取房錢,才可以向保險公司索償。
要留意的是,通常醫院急症室或門診旁會有一個放置病床的地方,用來觀察病人病況,或是門診手術後讓病人作簡單休息之用,這類個案並不算是「留院」,必需要住正式病房才可索償。
另外,不同保險公司對住院時間亦有不同要求,有些保險公司要求病人入院最少六小時便可Claim住院保險,有些較嚴僅的則必需要病人過夜,甚至要超過24小時才可理賠,所以大家在索償前,要向保險代理問清楚入院的定義。
有很多打工仔,公司會提供醫療保險,再加上自己私人買的一份,因此有不少人都同時擁有兩份或以上的住院保險,但其實Claim邊一份先都有竅門。
第一,要留意自己的保險有沒有無索償折扣(No Claim Bonus,簡稱NCB),正如車保的NCB,如果投保人在一段時間內沒有作出索償,保費將有折扣。
一般而言,住院保險在三年內沒有索償便會有NCB,由保費八五折至九五折不等,無索償年期愈長,折扣便愈高。但只要一經索償,NCB又要重新再儲過。
由於住院保險保費會隨著年齡增加,八五折可省回不少保費。若然大家索償的金額少,隨時少過NCB的折扣優惠,那麼便不划算。大家作小額索償時可先計計數,選NCB損失較少的保單先Claim為妙。
第二,先Claim有額外醫療保障的保單。
很多住院計劃,一般都會有額外醫療附加保障,若醫療費用開支超出了計劃的索償上限,超出部分一般可獲保險公司賠償八成。
如果大家擁有兩份住院保險,兩份都有額外醫療保障,或是兩份都無,其實那一份先Claim也沒有所謂。但如果兩份中只有一份有,那最好先Claim有那一份。
舉個例,一個人擁有兩份住院保單,都是10萬元的賠償上限。但一份有八成的額外醫療保障,另一份沒有。
有一天這人入院做手術,整體住院及醫療費用合共22萬元,如果他先Claim有額外醫療保障保單,超出的12萬元開支可額外賠八成,即此保單合共賠19.6萬元,餘下2.4萬元再用另一份保單Claim,便可順利Claim足。
反過來,若然先Claim沒有額外醫療賠償保單,此保單只賠10萬元,餘下12萬元在另一份有額外醫療保障的保單Claim。
由於超額部分只可賠八成,此保單最多只可賠11.6萬元,餘下4,000元仍要自己支付。由此可見,先Claim有額外醫療保障的保單會來得較划算。
上期專欄曾提醒大家,醫生在賠償表格上填寫的內容,會直接影響保險公司審批賠償的決定。其實在政府醫院,也要留意醫生在出院紙或病假紙所寫的內容。
事實上,政府醫院的醫生不會為病人填寫賠償表格,但一般可在出院紙或病假紙上寫上相關病況,這些出院紙及病假紙都可作為索償文件。
不過,有時醫生所寫的病況十分含糊,我經常見到的個案,病假紙上的病因是「surgical problem」(手術問題),有些更寫上「illness」或「sick」(生病)等字眼。
這些含糊字眼未能清晰表達病況,令保險公司不能確定病因是否不保事項之中,所以保險公司必定要求投保人澄清,或向醫生索取更多資料才可批出賠償,如此便會費事失事。
我曾問過一些政府醫生朋友,為何要將病況寫得如此含糊不清,原來醫生們也有其用意。
曾試過有一個病人因為心臟病入院,要做搭橋手術,但因為他是旅遊巴司機,如果如實寫患者有心臟病,恐怕他會飯碗不保,所以醫生也只好用籠統的字眼寫病假紙。
所以大家如住政府醫院,也要與醫生溝通清楚,請醫生把病況寫得詳細一點,或是在出院紙及病假紙上加上補充說明,如此才可符合保險公司的賠償要求。
大家看完上述三點,再結合上期專欄的住院賠償十件事,相信可解決不少索償疑問。
當然都是那一句,希望大家都身體健康,無需用著這些貼士便最好﹗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3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2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
(原文刊登於2018年5月25日經濟一週專欄《聰明Claim住院保險 更重要的3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