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做換肝手術,只能在醫管局轄下的瑪麗醫院進行,但輪候需時,有些病人要等超過3年才可以換肝。但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本港已有私家醫院可進行活肝移植手術,過去3年間已有兩個成功個案,換肝人士從此可有多一個醫療途徑,重燃生存希望。
惟私院換肝所費不菲,一宗換肝手術動輒160萬至180萬元,並非人人可以負擔。該報道指出,兩個個案都有買醫療保險,可以透過保險索償手術費用,減輕財務負擔。在醫療保險愈趨普及下,估計有更多人會在私院接受器官移植手術。
坊間的醫療保險會包括器官移植手術賠償,但當中有幾點事項必須留意。首先是賠償額度,一般醫療保險在器官移植的保額上限並不高,很多都只是10萬元或8萬元,像政府建議的醫保計劃,相關保障只有約5萬元,對於病患者來說只是杯水車薪,要有較全面的保障,便要考慮保障額較高的高端醫療。
另一點大家要清楚的是,器官移植手術分兩部分,一個是捐贈者,另一個是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者。而絕大部分醫保包含的只是病患者的手術,捐贈者並不包括在內。這點不難理解,因為投保人生病做器官移植,絕對合乎醫療需要,保險公司不能不賠。但保險公司與捐贈器官者之間沒有合約協議,不保捐贈者的手術費自然合情合理。
然而,捐贈者已經捐出最寶貴的器官,如果連相關手術費都要自己支付,試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多人會又出錢、又出器官如此偉大?所以很多時捐贈者的手術費,也是由病患者支付。現時少數高端醫療保險產品考慮到這一點,也會把捐贈者的手術費納入賠償項目之一,但索償額度則設有限制,有些會是一筆過整數上限,有些則會按百分比計算,例如整個器官移植手術費是200萬元,保險公司最多可賠償三成予捐贈器官者部分,即是約60萬元。
保險公司對捐贈者手術設限制,是想避免販賣器官情況出現,因為有些較落後的國家或地區,會把販賣器官的金額列入手術費內,藉此避過政府監管。保險公司設此限制,就是不想進一步助長販賣器官風氣。
但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高端醫療計劃都會包括捐贈者的手術保障,就算有包,也要視乎所捐的是什麼器官。現時保險公司普遍只包心、肝、腎、肺、骨髓等捐贈手術,但胰臟、眼角膜或手腳等則未必一定包。
最重要一點是,整個器官移植手術都必須要符合醫療需要,保險公司才會賠償。若然捐贈者本身也有購買醫保,但因為捐贈器官這個動作並非是自身的醫療需要,所以捐贈者是不能透過自身的醫保索償相關手術費。不過,若然捐贈者在手術後出現併發症,這便切合醫療需要,屆時便可以透過自己的醫保索償。
(原文刊登於2018年6月16日 信報<保險解碼>《器官移植 醫保索償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