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問題困擾全球,退休保障成為每個國家的重要議題。一個政府退休保障制度不足,會令貧窮長者人口大增,對經濟是一大負擔,因為醫療福利開支會上升。更重要的是,這班曾為社會發展貢獻出力的人,老來應該活得有尊嚴,若然連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市民如何對政府有信心?
世界銀行提出了「零至四」的5條支柱社會退休保障制度,零支柱是毋須供款、由政府資助及管理的制度,即是要設資產審查機制的社會保障,香港目前的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等資助,都屬於這種制度。
第一支柱是由政府管理的強制性供款制度,換句話說就是公共退休保障金,由政府管理資金,然後發退休金予合資格人士,是否需要資產審查視乎各國法例而定。香港多個團體積極爭取的全民退休保障,便屬於這一種,可是到現在仍未通過,所以現時香港是沒有第一支柱的保障。
第二支柱則是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制度,簡單說就是強積金或公積金計劃。
第三支柱是自願性儲蓄,即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各類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儲蓄及年金計劃等等。
第四支柱是非正式支援、其他正式的社會保障計劃和其他個人資產,範圍包括家人的支援、公共醫療、安老按揭、長者交通票價優惠等等,都在此列。
退休保障要完善,必須從政府、個人、僱主多方面着手。可是,現時香港5柱保障之中,卻少了第一柱保障,而其餘4柱中,有3柱保障亦不足。
零支柱是保障社會基層最基本所需,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60歲以上單身健全或殘疾程度達50%的長者,可領取的綜援金額為3485元,殘疾程度達100%的長者為4215元,需要經常護理的長者則可領5930元。然而,香港物價昂貴,單靠綜援金額只能解燃眉之急,難談得上活得有尊嚴。
在第四柱方面,政府雖然有免費公共醫療及公屋提供予綜援長者,但大家都知道,這些服務長期多人輪候,未能上公屋的長者,有時被迫要住劏房,長者患非緊急疾病也要輪候很久才可得到醫治,有小病變大病危機。
香港於2000年開始推行強積金,完善了第二支柱退休保障,可是這制度只保障在職人士,家庭主婦或長期失業等人士未能得到保障;加上早期受託人管理收費過高,蠶食強積金回報,還有僱主可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在公司倒閉時把強積金用來抵消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賠償,都令強積金無法發揮十足的退休保障功能。
由此可見,香港退休保障仍有改善空間。與其被動地等政府推行政策,何不主動為自己做好退休保障,增加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以彌補其餘支柱的保障不足,讓自己退休後也可活出彩虹。
(原文刊登於2018年8月4日 信報<保險解碼>《港退休保障制度「五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