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市民準備好退休生活,政府除了推行強積金,去年《財政預算案》更提出,向購買合資格的延期年金或作自願性供款的納稅人提供扣稅優惠。不過,近日與客戶交流時,才知道很多人都不大清楚政策內容,更反問:「目前不是已可扣稅嗎?」可見大家已把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混為一談,為此決定寫一篇懶人包。
強積金有分自願性及強制性兩部分,強制性就是法例規定,僱員及僱主各要供款僱員月薪的5%,每月上限1500元。超出強制性供款部分,便屬於自願性供款。惟現時只有強制性供款能扣稅,即每年扣稅上限僅1.8萬元,自願性供款則未能扣稅。今次提出的政策是新設的自願性供款,是可以扣稅,旨在鼓勵更多人為退休做準備。
最多人關心當然是可扣多少稅,原先政府提出的扣稅上限是3.6萬元,但在去年底已作出修訂,把上限提升至6萬元,惟這限額與延期年金扣稅政策共用。換言之,有人同時作出自願性供款及購買延期年金,可享扣稅上限合共只有6萬元,並非12萬元。
這政策以中產人士最受惠,以一名月入6萬元的單身人士為例,在扣稅上限6萬元下,可節省稅款1.02萬元。相反月入3萬元以下人士,由於供款一般不多,所以受惠程度較小。
由於曾修訂扣稅上限,政府需要再刊憲,去年12月22日再提交立法會首讀。如果順利通過,有關政策將可於今年4月1日實施,即是要到明年報稅時才可以扣稅。
不可以,必須開一個獨立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戶口,因為現時的自願性供款可以隨時提出,但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與強制性供款一樣,要等到65歲退休或其他積金局指明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取。因此有需要開設新戶口,以資識別。
基本上,所有強積金供款賬戶及個人賬戶持有人,以及獲積金局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都可以參加。
事實上,不少市民對此計劃都表示有興趣,香港投資基金公會早前委託尼爾森進行調查,發現有四成人表示有興趣在稅務優惠下,投保延期年金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當中超過一半表示會選擇強積金自願性供款。
惟坊間也有聲音指出6萬元扣稅上限不足,未來還有提高空間,其中金融發展局於2月中發表的《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未來路向》,就建議把僱員的自願性供款與強制性供款合計不多於入息的15%為扣稅上限。若然政府真的能把上限提高至此水平,相信很多人會樂意參與計劃。
(原文刊登於2019年3月2日 信報<保險解碼>《強積金可扣稅自願供款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