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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一週> 銀行送火險 要另購家居保嗎?

近月香港地產二手盤淡靜,惟一手樓卻非常暢旺,筆者與友人聚會時獲悉其中幾位朋友晉身新業主。其中有人問買樓時敘造按揭,銀行贈送火險,惟部分朋友除獲送火險外,還自購家居保。因而想了解一下甚麼是家居保險?以及家居保和火險有何分別?

火險是「樓宇結構險」的俗稱,是家居保險的一種。所謂樓宇結構,簡單來說既是樓宇的「殼」,例如牆身、地板、天花、門窗、馬桶及洗手盆等,如果因為火災引致這些部分損毀,火險便可發揮作用,補償因樓宇結構損毀而造成的更換及重建的費用。

舉例說,如果所購買的樓宇意外地倒塌,雖然業主無法繼續居住下去,但仍然是需要按時償還按揭,如早已購買了樓宇結構險,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因此業主若有按揭在身,銀行一般會要求業主購買物業貸款額相等的樓宇結構險,但若無按揭在身,只需按樓宇的重建價購買便可。但重建價則因樓而異,豪宅重建價自然會比居屋貴,購買時可以問清楚發展商。

然而,只是保障樓殼並不全面,一旦發生意外,極有可能波及樓宇內外的地方。屆時需要另外兩種家居保險,包括家居財物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

家居財險保費向以建築面積計

家居財物保險顧名思義是保障家內的財物如金銀珠寶、首飾、傢俬、衣物、電器,及電子產品等,此外還包括後加裝修。如果因意外造成損失,是可以獲得賠償。

由於每件財物均設有賠償上限,故若涉及特別名貴的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則需要另加保費增加額度。

家居財物險的保費一般是以家居建築面積來計算,投保人亦可投保不同等級的保障計劃,保障愈高,保費自然愈貴。當然,租客亦可以購買此類保險,可為自己的財物提供保障。另外,購買及索償時,需要留意「墊底費」等有關注意事項。

最後一種家居保險是第三者責任保險。所謂第三者,就是保障業主及家傭以外的其他人或財物。例如朋友在你家滑倒受傷,或是你家的鋁窗被強風吹脫墜下,擊傷途人或車輛招致的法律訴訟費用,以及官司輸了後的賠償費用等也是第三者責任保的保障範圍。

假如並無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這些意外事件所引起的賠償金額往往是天文數字,隨時令一個普通家庭破產,因此第三者責任險無論業主和租客均是非常重要。

如果樓宇是自置及自住,筆者建議以上三樣保險全部都購買。若是放租物業,則至少要購買樓宇結構及第三者責任險,但由於放租會增加風險,故投保時必須向保險公司申報,而租客可以投保家居財物及第三者責任險。

事實上,以上提及的保險都很經濟,既然已花費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買樓,再加上小小使費購買一個性價比高的保障,何樂而不為呢?

(原文刊登於2015年12月4日經濟一週專欄銀行送火險 要另購家居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