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各行各業,政府為保打工仔飯碗,避免企業因生意銳減而被裁,早前公布的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中,其中有810億元屬於保就業計劃。計劃內容大意是,政府向合資格僱主提供為期6個月的工資補貼,補貼金額為僱員薪金的一半,上限9000元,而僱主須承諾不裁員,並把補貼全數用於僱員工資。自僱人士也可申請一筆過7500元資助。
雖然很多補貼細節仍有待落實,但初步敲定是,補貼期限定在6月至11月,資助分兩輪發放,第一輪於6月底,第二輪9月底。僱員必須於3月31日或之前已受聘,4月或之後入職的僱員並不能獲得資助。僱主可選擇今年1月至3月間任何一個月的僱員薪金支出作為計算補貼額標準。惟僱主在補貼期間的員工數目,則不能低於3月。
要知道僱主有沒有聘請員工,最方便的證明就是強積金供款,所以坊間估計政府很大機會要求僱主申請保就業資助時,須每月出示強積金供款證明,而自僱人士亦須於過去15個月曾供強積金,方合資格申請補貼。
現時大部分強積金受託人都有網上強積金系統,只要登入便清楚知道以往的供款安排,十分方便。但如果有一些在2月或3月才入職的新人,現階段則未必有戶口,因為僱員要連續受僱滿60天,僱主才需要為僱員登記強積金供款賬戶及做供款,所以合乎申請補貼的新僱員,僱主便須捉緊時間辦理開戶手續及補繳供款,以免錯過資助申請期。
事實上,有些中小企僱主並不太清楚強積金的供款流程及安排,特別是關於新入職僱員的首次供款期限,更往往計錯,所以今次特別在此詳細解釋一遍。
一般而言,僱主須於每月10日或之前,將僱員的供款及供款結算書送交到強積金受託人辦事處,逾時積金局會徵收附加費。
至於新入職的僱員,僱主需要在60天內為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而首次供款遞交期限是在入職當日起計60天,在第60天的該月份完結後,僱主便要在10天內為僱員作首次供款。舉例,僱員是在3月11日入職,入職第60天便是5月9日,所以僱主需要為這新僱員在5月9日之前開設強積金戶口,並於6月10日或之前作首次強積金供款。由於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是由僱員入職日起計算,因此僱主首次供款是僱員兩個月薪金的5%。
即是說,今年1月入職的僱員,應已開立了強積金戶口,於2月及3月入職的,僱主便須趕緊在5月10日或6月10日前完成供款。留意一點,強積金受託人是要在收齊所有申請文件及資料,方可處理開戶指示及供款,若然不想耽誤時間,時間上應要再預鬆一點。
重申一次,目前政府仍有很多保就業申請細節尚未出台,僱員是否合資格申請仍有待政府公布詳情。今次疫情來勢洶洶,政府在這時間推出保就業計劃可謂及時雨,雖然期限只有6個月,金額也不算多,但在經濟幾乎停頓的今天,只要能保住飯碗,捱過這一關,當疫情過去後,相信社會可回復正常,馬照跑,舞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