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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一週> 如何送人生最後一份禮物給愛人(保單受益人)?(下集)

上集提到誰可做受益人誰不可,其實除了人類外,一些慈善機構和宗教團體也可以做受益人。

慈善機構和宗教團體也可以做受益人

近年香港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LUA就推出一個名為「生命傳愛行動」,提倡將保額的一部分捐贈給慈善機構。但就需要取得這些慈善機構的在港的具體註冊名稱和牌照號碼,這是為避免有人魚目混珠開一間名稱近似的公司騙保,使得受保人的心意不能如願傳達。

此外,若想捐贈給一些世界性的慈善機構,如宣明會,紅十字會等,就更要寫清楚分支機構的名字,才可以將最後的支票存入指定的機構。詳情請向有關慈善機構查詢。

究竟一份保單是否可以寫多位受益人呢?

其實多位受益人是一種常見的分配方法,只要投保時就要寫好每位受益人的名稱及所佔的比重,全部人的比重加起來等於100%便可。

曾經有一位客戶投保100萬美金保額,在填寫受益人時一欄時寫下每人所得的具體金額,後來當然有Pending,這是因為大部分人壽保險均有紅利成份,保額因此會與日俱增,到時已不只100萬美金了,那多出的如何分配呢?所以還是寫百份比吧(%)。

第一、第二受益人

另一種分配方法就是通過寫第一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第二受益人(Secondary Beneficiary)等,如果被保人去世的時候,第一受益人仍在世,則第一受益人可以拿到全部100%的保額,如果被保人去世的時候第一受益人也已過世了,那麼第二受益人就可以拿到100%全數的保額,如此類推。

不可撤換受益人(Irrevocable Beneficiary)

投保後,保單持有人當然有權按需要更改受益人,所以可撤換受益人(Revocable Beneficiary)和不可撤換受益人(Irrevocable Beneficiary)的做法就顯得很重要。

普遍保單上的受益人均為可撤換受益人,即是保單持有人可以不經受益人的同意下,更改受益人。而不可撤換受益人,保單持有人就需要得到受益人的允許下才可更改。例如一對夫妻,丈夫投保受益人寫妻子,但妻子担心丈夫他日私下更改受益人,於是在投保時,就寫註明自己是不可撤換受益人,這樣對自己就更有保障。

但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保險公司也有這個安排,若在投保時不做特別註明,一般就會默認為可撤銷的受益人。

保費融資(Premium Financing)

最後一點,就是香港目前比較流行的保費融資(Premium Financing),意思是客戶投人壽保後,將保單低息抵押給私人銀行套現。有些銀行會要求將保單的受益人寫給銀行,如果受保人離世時還有貸款未清,就會先將人壽賠償還銀行的貸款,再將剩餘的錢分給其他受益人或按遺產承辦分配。

而大部分銀行則只需要貸款時與銀行簽訂一份同意書(Consent Form),受益人同意在得到賠償後,必須還清銀行的貸款便可,否則便違反協議,背上法律責任。

上下兩集分享了這麼多做法和注意事項,目的也是希望大家可把這一份愛更合適更穩妥傳給你愛的人,因為畢竟人壽保險存在的意義就是愛。

(原文刊登於2016年10月28日經濟一週專欄如何送人生最後一份禮物給愛人(保單受益人)?(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