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自由貿易、低稅率和最少政府干預見稱,是世界著名的「避稅港」。今時今日,誰還記得香港曾經有過近百年的遺產稅徵收歷史呢?內地則由於財富積累和貧富差距加大,近年不時傳出即將開徵遺產稅。
遺產稅是一種直接稅,通常和贈與稅一起設計和配套實施,全世界大概有九十多個國家徵收遺產稅。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遺產稅的主要作用是調節貧富差距,並非增加財政收入,通常起徵點較高,也被視為「富人稅」。
香港在二十世紀初引入遺產稅,目的是「讓整個社會在那些非常富有的人去世後受惠,因為那些富人致富的部分原因,是資產增值及香港經濟增長,而整個社會對此也作出了貢獻」。按照當時稅法,任何人去世後,其香港財產的主要價值須繳納遺產稅。
然而,香港立法會在2006年通過《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實行近百年的遺產稅壽終正寢。既然遺產稅在香港有如此悠久的歷史,為什麼大家對此不是很敏感呢?因為當時普通人通常達不到免徵點的標準,而富豪和明星們,在遺產稅取消之前,通常都為自己的家業設立一份或多份家族信託基金。譬如沈殿霞和梅艷芳,都是通過信託基金的方式把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信託,避免被徵收遺產稅。
自從2004年時任香港財政司司長的唐英年首次提出取消遺產稅建議後,就引發香港各界關於保留還是取消遺產稅的辯論。支持取消的人認為,遺產稅原本是富人稅,但富人們通過各種方法避稅;取消遺產稅將形成財富窪地效應,令周邊地區的財富流入香港。支持保留遺產稅的人提出,實施遺產稅的最大意義不在於政府可以獲利多少,而在於它能夠以一種制度化的方式間接鼓勵所有人(尤其是富豪)去行善,從而調節社會矛盾。當時調查顯示,有70%受訪香港人支持取消遺產稅,30%反對。最終結果是遺產稅在香港被廢除。此後,愈來愈多富豪及資本流入香港。
內地目前沒有設立及開徵任何遺產稅,但在建國初期,內地曾設立遺產稅,只是由於當時條件不充分,便沒有開徵。2013年,關於遺產稅研究開徵問題,寫入了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收入部分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此後時常引起內地開徵遺產稅的猜測。
內地的遺產稅與港人有何關係呢?當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就規定「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遺產稅。」那麼問題來了,住在境外的香港人是中國公民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作出一些解釋。根據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因此,假如內地未來開徵遺產稅,而香港人在內地有財產,就應該繳納內地遺產稅。那怎樣規避遺產稅呢?比較難!因為《草案》第二條規定了「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既然不能預知自己什麼時候死亡,那麼死亡前5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也是要徵遺產稅的。
免稅點極低,80萬人民幣起,最高稅率達50%,一不小心自己就可能成為被徵稅的對象。很多港人在內地都有置業或投資,若希望避稅,還要參照《草案》第五條關於免徵遺產稅的規定:捐贈給公共事業的遺產;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以及中國參與的國籍公約或與外國政府簽定的協議中規定免徵的遺產稅等。幸而現在還未實施,讀者們還有時間找理財顧問重新規劃自己的財產。
(原文刊登於2022年6月20日 信報<保險解碼>《中國倘徵遺產稅 港人在華財富勢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