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小團隊靠關係,中團隊靠規則和制度,大團隊靠文化和系統。」那怎樣制訂和執行規則制度呢?
如果所有規則只是由Leader「一言堂」決定,這和人治沒有分別,隊員的投入感也不高,現今年青人最不受這一套。何況Leader英明一世也總有蠢鈍一時,分分鐘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但別以為我提倡民主,我多年前試過開週年大會時,讓整個團隊十多人一起制定新政,結果你一句我一句,一天下來十個議題只完成了二個,極無效率。香港特首梁振英曾經在一個錯的時間、場合講過一句對的話,大意是民主只會令政策傾向窮人。細心想這句話不無道理,皆因無論社會或公司,基層是佔大多數,在一人一票下,政策真的會傾向基層,走向保守和福利主義的道路。
不過,政治歸政治,是有多方面的考慮。但公司和團隊就簡單得多,它們的最終存在意義就只有創造可持續的盈利增長。如果全民參予制定公司政策,難免會有同事提出食Lunch要3小時,最好早上11時上班,準時下午5點放工,甚至什麼四日工作更佳。
如此一來,公司又如何經營和發展呢?最慘的是令弊政通過的人拍拍屁股走人,讓剩下的人承受後果。須知道最要為團隊的成敗負上最高責任的不是隊員,而是Leader。
所以,在制定政策時,可廣開言路,收集所有人的意見,但只有某職級以上的人才擁有投票權,我稱之為「民主集中制」。
這班人由於在團隊身居要職,短期跳船的機會較低,而且視野較闊,深明香港好大家好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們代表了某單位的利益,自然會作出能夠平衡各方的決定。這方法既避免了獨裁的弊病,又隱含民主的成份,過去幾年在我的團隊也行之有效。
而當一套有共識的遊戲規則誕生後,就要落實執行,但一個團隊制度由無到有是需要一個適應期,不能操之過急。
剛開始時最好採取「規則寬鬆,嚴格執行」的策略,不要反過來「規則嚴謹、寬鬆執行」的一套。即一開始規則不要訂得太高,一來予人反感,二來實施起來又困難。
若然真的有人不達標,你又一時心軟未有執法,其他隊員便會照辦煮碗。當你發覺此風不可長時,搵一,二位違規者祭旗,又比人話你選擇性執法,到時規則形同虛設又回到人治時代,所以「寬鬆執行」是法治上的大忌。到適當時候再調整規則才是上策。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
(原文刊登於2017年6月22日經濟一週專欄《腦細玩人治 必死無疑》)